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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2024年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
作者:泉州人才网 时间:2024/2/29 阅读:141次

因工作需要,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派遣制工作人员,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法规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;

5.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:
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
2.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;

3.新录用公务员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<单位>工作人员)在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<单位>)服务不满5年,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;

4.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
(一)招聘岗位

综合便民服务中心(窗口岗位)辅助工作人员,1人。

(二)岗位要求

1.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,专业不限;

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;

③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
④本人近期2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1张。

3.报名方式: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统一整理至压缩包发送至邮箱dh@jinjianghc.com,压缩文件标题为“姓名+灵源街道”。报名咨询电话:18120692731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,即取消其考试、聘用资格。

(三)面试

用人单位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,并根据招聘计划数,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,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1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,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,不予录取。体检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,则由招聘单位组织一场加试。面试时间、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。

(四)体检

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安排。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。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
(五)政审

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,发现违法、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,将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
(六)公示

对体检、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在聚才网予以公示7天。

(七)聘用

1.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。

2.因体检、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,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。

五、其它事项

1.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聚才网(http://www.jucai.gov.cn/)发布。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。

2.聘用人员与福建省晋江人力资本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遣至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工作。

3.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,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

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

2024年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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